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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6期)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09月09日 发布
    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19类食品共576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样品中,合格样品56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中:酒类不合格样品1批次,冷冻饮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辽源市龙山区双亿购物广场站前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辽河泉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辽河泉原味农家酱(120/袋、辽河泉及图形商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二)延吉市东市南门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春莲酱菜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豆麦香酱油(酿造酱油)(350ml/袋、豆麦香及图形商标),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三)宽城区合美干调行销售的标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北方酿造厂生产的大豆酱(500/袋、久峰及图形商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四)双阳区红旗冷冻食品销售处销售的标称大森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族(荔枝口味棒冰)(75/袋、红旗商标),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五)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临河街店销售的标称洮南市第一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洮南香酒(白酒)(500mL/瓶、42%vol、洮南牌+图形商标),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六)标称吉林省吉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密瓜(冰棍)(60/袋),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七)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长春重庆路分店销售的冰鲜鲈鱼(计量称重),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标称吉林省吉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密瓜冰棍(55/袋),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九)标称梅河口市佟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方便米线(330/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吉林、公主岭市等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辽源、公主岭市等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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